廉政案例宣導—鑑測人員溢領法院鑑定人旅費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2-19
- 資料點閱次數:1233
緣○○測量機關測量人員為某土地界址訴訟案件,以鑑定人身分至法院出庭作證,其日費、旅費等依規定由法院先行墊付,再由敗訴當事人負擔,惟法院於核算旅費時,未經詢問即以該機關所在地為出發地據以核算,然該鑑定人實際出發地係其上班地點之測量隊辦公室(與該法院距離較近),經民眾提出質疑,法院始重新核算鑑定人旅費,更正裁定敗訴當事人所負擔之費用。
本案行政調查結果雖未發現有貪瀆不法情事,惟因溢領旅費屬實,造成社會觀感不佳,業影響機關清廉形象。
附件下載
- 民事訴訟當事人檢舉鑑測人員疑涉詐領法院鑑定人旅費案.pdf99 KB 113-02-19 下載次數: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