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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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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經營之公司接獲扣我員工之薪資之執行命令,可否不予理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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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本分署執行案件之義務人,如係台端經營公司所聘之員工(以下簡稱義務人),對公司有薪資給付請求權,而此一薪資給付請求權,依強制執行法之規定屬一種其他財產權,本分署自得依或有其他對抗義務人請求之事由時,得依法聲明異議,如台端未聲明異議,亦未依本分署之執行命令辦理者,本分署得依移送機關之聲請逕對臺端經營公司之財產強制執行,另臺端亦恐涉損害債權等之刑責,切莫自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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