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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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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貴分署繳款通知書催繳牌照稅,但義務人已死亡,義務人生前將身分證借別人辦行照,過世後對方未將車牌作廢,應如何處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1-03
  • 資料點閱次數:5324
請將死亡證明寄交或傳真給本分署承辦股,由承辦股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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