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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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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服務願景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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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本分署奉令於90年1月1日成立,草創之初機關內部均為新進人員,所移送及交接之案件量相當龐大,而執行人力嚴重不足,為貫徹租稅公平、伸張公權力、增加政府財政收入, 本分署自始即排除萬難運用企業化經營理念,以最小成本,獲致最大之效益,除追求績效目標之達成外,並以建立一個「新機關、新文化」之理念,強調團隊精神,主動積極避免官僚氣息,以走動管理,目標管理為手段,期能建立一個親切、清廉、效率的新機關、新文化。

貳、內涵

一、落實企業化經營之理念

  1. 師法企業經營之理念: 因本機關之經費有限須以最少之成本,爭取最高績效。講求本益比,檢討投資報酬率,隨時針對缺失改進。具體做法為儘量節省開支,杜絕浪費,省所當省,每筆經費支出必達其目的之最大邊際效用。
  2. 充份運用委外、替代役人力協助推動業務: 為達成企業化經營目標,將不涉及公權力執行之部分業務公開招標委由民間公司派員駐處辦理,如繕打傳繳通知書、回執、整卷、報結、歸檔、收發等行政工作,讓執行人員得以集中火力處理行政執行之核心事項,如動產及不動產之查封拍賣暨有關義務人之拘提、管收等業務。 本分署目前有委外人員及司法行政役替代役役男,均已加入協助處理傳繳通知書及回執、整理卷宗、資料登打、結案、歸檔、資訊管理、收發工作等相關執行業務,本分署亦定期每2月統計考核其等工作量及成效,作為檢討改進之參考,如有不適任之委外人員則請求委外承攬公司撤換,務使執行業務不斷精進提高工作成效。

二、建立機關績效導向之觀念

本分署係以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為主,以每一執行股為單位,每股含執行書記官、執行員各1人,依各股徵起金額,加上徵起率、結案率等客觀數據,本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依據已清償開立之收據,客觀化、量化之執行成效,並以執行案件管理系統控制執行績效,專人登打收據核對,每日均有統計報表,再按月印製各種相關績效報表,公告參閱。且依行政執行署所頒工作獎勵金計劃,將當月績效卓著者,於每月處務會議時公開表揚,名單並公布於榮譽榜欄,無形中養成執行同仁積極主動之精神及良性競爭之態度,藉以激發同仁榮譽心及士氣,並強調賞罰分明,各股執行同仁全年度之績效評比,為年終考績及升遷、調動之重要參考依據,依此以建立機關績效導向之觀念,以小成本大績效,提高行政執行之績效。

三、建立勇於任事之機關新文化

本分署是新政府成立後設立之新機關,目前共有行政執行官6人,執行書記官26人、執行員各22人,連同職員、司機工友共有73人,為建立新機關新文化,時時要求同仁應摒除過去公務員消極怠惰,遇事推諉之惡習與心態,本著積極主動,發掘問題、針對問題、解決問題,善用法律所賦予之公權力,積極落實行政執行,使社會大眾感受到新政府貫徹公權力之決心,建立勇於任事之機關新文化。

參、結語

本分署全體同仁於成立建制後,在法務部及行政執行署各級長官之指導與協助下,秉持清廉、效率、親切之信念,致力於以新機關、新文化之精神推展業務,對案件之辦案品質提升與績效之達成、與移案機關間之協調、貫徹租稅公平及公權力之維護、倡導人民守法守分觀念、增加財政收入,達成行政執行及便民、利民、親民等目標,無時不兢兢業業、戮力以赴,以謀求改進,未來仍將繼續研究改進如何加強執行業務資訊化、效率化,加強便民服務等現代企業化經營之方法,期以最少之成本,爭取最高之績效,樹立政府威信,讓外界對我們予以正面、肯定之評價,庶幾無愧於民眾及長官之期待,以及本機關成立之本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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