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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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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案例宣導—鑑測人員溢領法院鑑定人旅費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2-19
  • 資料點閱次數:286

緣○○測量機關測量人員為某土地界址訴訟案件,以鑑定人身分至法院出庭作證,其日費、旅費等依規定由法院先行墊付,再由敗訴當事人負擔,惟法院於核算旅費時,未經詢問即以該機關所在地為出發地據以核算,然該鑑定人實際出發地係其上班地點之測量隊辦公室(與該法院距離較近),經民眾提出質疑,法院始重新核算鑑定人旅費,更正裁定敗訴當事人所負擔之費用。
本案行政調查結果雖未發現有貪瀆不法情事,惟因溢領旅費屬實,造成社會觀感不佳,業影響機關清廉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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