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起案件執行、終至關懷慰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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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09-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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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3月份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臺中市監理站,因柯○筑機車未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辦理機車保險,裁罰柯○筑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罰款新台幣3,000元,但101年7月義務人因故燒碳自殺成為植物人,104年5月案件移送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執行後,發現柯○筑因已成為植物人,查無財產可供執行、以核發執行憑證結案。
本分署經個案執行發現弱勢家庭需幫助後,經簡分署長文鎮指示啟動關懷弱勢作為,於104年6月5日帶領莊秘書室主任坤山、周政風主任柏至等多位同仁,會同該里廖建森里長一同前往慰問,致贈慰問金新台幣6,600元、民生用品一箱,本分署同仁組成之愛心社並規劃持續針對柯○筑個案給予定期幫助,讓民眾體認行政執行署除了執行公法上債權,亦對社會上弱勢民眾有積極關懷作為。
個案問答重點整理
- 柯媽媽對本次分署慰問的想法:柯○筑的事情受到社會上民眾很多的幫助與愛心,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報答,除了臺中市社會局還有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的你們,原本欠政府錢的,沒想到你們還拿錢過來給我。
- 柯○筑目前的情況如何:目前聽的到我們的講話,但無法回答只能用點頭、搖頭表示,也因為長期臥病在床,雙腳及手已經有萎縮的情況。
- 柯媽媽目前生活狀況:因沒有經濟能力請外勞,她還這麼年輕不捨得送她去安養院,所以都是我自已照顧,我已經68歲了會照顧她到最後一天,我都利用清晨撿拾資源回收,下午帶她去做復健。
- 柯媽媽居住及親友狀況:目前這間鐵皮屋是廖里長幫忙找便宜租給我立身,柯○筑的爸爸十多年前就過世,現在才會這麼辛苦,兄妹也各自有家庭能夠幫助的都儘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