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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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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詐宣導】少年ㄟ不要以為沒事–交付帳戶的行政責任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5-16
  • 資料點閱次數:11

蝦咪!!!原來這樣做是不行的~

許多年輕人誤以為將帳戶借給別人使用賺快錢的行為沒有問題
NO~NO~NO~大錯特錯!
任意把帳戶交給別人使用,須負《洗錢防制法》「告誡」行政責任,影響長達5年!其限制內容為禁止使用網路銀行和支付平台服務、每個帳戶每日轉帳或提款金額上限為1萬元以及無法開設新帳戶。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臺中分署~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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