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咪!!!原來這樣做是不行的~
許多年輕人誤以為將帳戶借給別人使用賺快錢的行為沒有問題NO~NO~NO~大錯特錯!任意把帳戶交給別人使用,須負《洗錢防制法》「告誡」行政責任,影響長達5年!其限制內容為禁止使用網路銀行和支付平台服務、每個帳戶每日轉帳或提款金額上限為1萬元以及無法開設新帳戶。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臺中分署~關心您》
少年ㄟ不要以為沒事,交付帳戶的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