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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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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念不可有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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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念不可有 利用職務上的方便和保管義消隊員印章的機會,製作義勇消防人員出動救災工作費清冊,連續將多名沒有實際出勤義消的姓名不實登載於請領清冊,並盜蓋印章在清冊上。虛報義消出勤共20人次、救災時數66小時,並連續以此名冊向縣政府消防局詐領每人次每小時新臺幣150元的義消救災費,合計共9千9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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